說 | 明: | |||||
一、 二、 |
因應我國111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英文考科制度調整( 經本中心110學年度第二次中心課程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一)入學英文學測成績達頂標(含)以上者。 (二)或通過英文相關檢定考試者,標準如下: 1.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含)以上複試通過 2.多益(TOEIC)聽力與閱讀:800分(含)以上 3.多益(TOEIC)口說與寫作:310分(含)以上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ALTE Level 3(含)以上 5.托福(TOEFL):ITP543(含)以上;iBT87(含)以上 6.雅思(IELTS):6.5(含)以上 7.劍橋主流(Main Suite):FCE、CAE、CPE 8.大學院校英語能力測驗(CSEPT):第二級330 9.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2(高階級)含以上 |
|||||
三、 | 大一新生擁有以上英語檢定證照者,請依照本校註冊須知規定, |
承 辦 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
李纘德 02-29053121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