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疾管署提供113年實習機會

一、 目的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本署)為促進與國內外大專院校及防疫相關單位之交流,培育疫病防治人才,提昇疫病防治水準,特訂定本管理要點。

二、類別及期間

(一)暑期實習:毎年暑假期間 7-8月進行,實習期間為4-8週。

(二)短期實(研)習:每年 1-12 月期間進行,且每次實(研)習期間達 3 日(含)以上。

(三)2 日(含)以下之實(研)習,則不列入本要點規範範圍,請逕洽本署相關權責單位辦理。

三、實(研)習地點:本署及各區管制中心。

四、申請資格及名額

(一)暑期實習:國內公共衛生、醫學、醫療管理、檢驗、醫技及生命科學等相關系所學生,最近一學期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者,原則上毎校每年最多可申請4名。

(二)短期實(研)習:國內、外公共衛生、醫學、醫療管理、檢驗、醫技及生命科學等相關系所學生人員,及防疫相關單位工作者,每校(單位)每年最多申請2次。

 

如有興趣的同學歡迎詳閱復健!

school and education
MA327 系辦公室:(02)29052452
MA316 辦公室:(02)29053548
MA408 辦公室:(02)29053733
FAX:(02)29044509
242062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耕莘樓 MA327、MA316、MA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