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請防疫假說明公告

有關學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快篩陽性、或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被同住家人/室友匡列)
影響12月26日至12月30日校方表定期間之學期考試,相關請考試假(以下稱防疫考試假)作業及措施說明如下:

一、依據:

1.「輔仁大學學生考試請假規則」。

2.本校111年11月14日防疫專區公告之《輔仁大學防疫規定》 111/11/14 修訂規定辦理(以下簡稱防疫規定)。

二、相關規定及辦理流程:

(一)依本校考試請假規則:學生於請考試假當日(含)起3工作日內,檢具完成用印之考試請假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後向教務處課務組辦理請假手續。

(二)學生如因防疫請考試假,請學生依學校規定申請防疫假,

    以通過審核之防疫假資料為佐證申請考試假,期限仍依規定應至遲於含考試當天3日內完成(確診者/不能出門者,應委託他人代為完成程序),

    如防疫佐證資料因故未及取得,放寬得於3日內補送佐證(即含考試當天6日內可補佐證,請假申請仍應於3日內提出)。

(三)請假補考由教務處統一於112年2月14至16日安排,其學期考試成績以授課教師評定之實際成績計算。

(四)適用防疫考試請假者規定:依防疫規定表定「不能出門者」,得請防疫考試假。

(五)防疫請假流程:

1.依防疫假規定向衛保組進行通報:
https://www.fju.edu.tw/covid/index.html#/singlePage?bulletinsSN=233

並至學校首頁【自主健康管理平台】:線上填報申請並上傳主管單位相關通知佐證,生輔組將據以審核。

2.於上述自主健康管理平台(連結網址https://ahm1.fju.edu.tw/)列印經生輔組審核通過結果(倘於考試當日起三工作日內未能獲生輔組審核結果,
得先列印申請證明並於三個工作日補送通過結果至課務組)
,及考試請假單至教務處課務組依考試請假程序辦理請假。

l有關【自主健康管理平台】防疫假請假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承辦人,聯絡方式:

 賴敏如小姐(電話02-2905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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