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請防疫假說明公告

有關學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快篩陽性、或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被同住家人/室友匡列)

影響10月31日至11月5日校方表定期間之期中考試,相關請考試假(以下稱防疫考試假)作業及措施說明如下:

(一)依本校考試請假規則:學生於請考試假當日(含)起三工作日,檢具完成用印之考試請假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後向教務處課務組辦理請假手續。
請假補考由教師秉公平公正原則安排,其期中考成績以授課教師評定之實際成績計算。

(二)適用防疫考試請假者規定:依防疫規定表定「不能出門者」,得請防疫考試假。

(三)防疫請假流程:

1.依防疫假規定向衛保組進行通報:
https://www.fju.edu.tw/covid/index.html#/singlePage?bulletinsSN=233

並至學校首頁【自主健康管理平台】:線上填報申請並上傳主管單位相關通知佐證,生輔組將據以審核。

2.於上述自主健康管理平台(連結網址https://ahm1.fju.edu.tw/)列印經生輔組審核通過結果(倘於考試當日起三工作日內未能獲生輔組審核結果,得先列印申請證明並於三個工作日補送通過結果至課務組),及考試請假單至教務處課務組依考試請假程序辦理請假。

向課務組請期中考試防疫假:列印自主健康管理平台審核結果+考試請假單

 註:跟課務組申請的考試假,只限於期中考週、期末考週及畢業考考週。非在考試週舉行者,比照臨時測驗之請假,由請假學生向授課教師辦理。

輔仁大學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防疫專區https://www.fju.edu.tw/covid/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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