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繳交學雜費、學分費及各項費用相關公告

1. 繳交學雜費請看附件書函:111-1日間部學生繳交學雜費及各項費用相關事宜書函。

自行登入「台新學雜費入口網」完成繳費(不另行寄發繳費單)111年8月31日為繳截止日逾期繳者應補行辦理註冊程序(詳見學校註冊須知)。

2.繳交學分費請看附件書函:111-1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書函。

以下學生需於111/10/25(二)~111/11/08(二)繳學分費:

    修習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師資培育中心學生、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或延修生修習9學分(含)以下學生。

3.111-1休退學退費標準時間表,請看附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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